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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汽车(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事发监控盲区,双方达成和解)

日期:2024-05-09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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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胡长幸

    实习生 谢家兴

    武汉市民刘女士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反映,20日下午,她的儿子小周在团结大道上被一辆小汽车“撞到”受伤,但是小汽车司机反而驶离。幸运的是,小周被好心人叫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救治后无大碍。刘女士希望肇事者能承担赔偿责任。

    21日上午,当事小汽车司机现身。交管部门监控视频显示,小汽车与自行车发生了“接触”,由于存在监控盲区,无法马上断定事故责任方。在多方协调下,刘女士已经和小汽车司机达成协议,司机将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

    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

    刘女士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经过。她说,儿子小周今年15岁,刚刚考上高中,20日下午4点多,小周骑自行车出门,准备去附近一家品牌单车店换车子上的把带,在团结大道园林路到二环线路段,由于路边有施工工地围挡和临停车辆阻挡,他只好改到机动车道靠边行驶。

    “他骑着骑着,感觉车屁股被什么东西‘拱’了一下,然后整个人摔在马路上,脸着地,车子也倒在不远处。他人一下子就懵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是周边路过的市民叫的救护车。”

    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事发监控盲区,双方达成和解

    小周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治疗

    下午5点50分许,刘女士赶到小周就诊的普仁医院。“儿子的状况已经看不出来以前眉清目秀的样子。”经询问接诊医生,刘女士得知,当时皮外伤已经基本处理完毕,准备安排拍片子确认有无其他伤情。

    她给记者出示的住院患者病情介绍显示,小周的主诉情况是车祸导致右肩及踝部疼痛1小时余。诊断信息是,因“车祸伤”住院,右肩及踝关节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骶尾椎损伤。所幸,小周暂无生命危险。

    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事发监控盲区,双方达成和解

    接诊医院提供的住院患者病情介绍

    监控存盲区定责有难度,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21日中午,刘女士和记者在武汉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见到了当事司机陈先生(化姓)。

    陈先生陈述,他当时开车经过团结大道,行驶在靠马路中间隔离栏一侧的内道上,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现侧边车道上有人和自行车摔倒,倒地的自行车跨了两股行车道。然后,他停下几秒想看看怎么回事再报警,但后来又犹豫了一下,担心会碰到“撞猴子”的,就继续往前驶离。在他印象里,在这个路段开车时没感觉到什么异样,有可能在驶离过程中“接触”到了自行车,没有碰到人。不过他表示,自己为没及时报警而遗憾,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愿意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

    刘女士说,她看到过交警提供的儿子自行车出交通事故后的照片,至少后轮辐条断了一根,链条也掉了,应该被小汽车“拱”过有关系。

    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事发监控盲区,双方达成和解

    小周所骑自行车受损后情形

    交管部门调取当时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与自行车发生了“接触”,小汽车有车速减慢、暂停下来的动作。至于是“接触”导致了骑车人受伤,还是自行车先摔倒后再有“接触”,由于存在监控盲区,无法马上断定事故责任方。事发马路上方监控摄像头在事发前抓拍的一张图片显示,小汽车和自行车分别行驶在两条行车道上。

    少年骑单车与小汽车发生“接触”受伤,事发监控盲区,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

    当日中午,经过多方协商,刘女士和陈先生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承认自行车和小汽车发生碰擦,陈先生自愿承担交强险范围的赔偿,超出交强险以外的费用均由小周及家属自行承担。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陈先生为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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