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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汽车站电话(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恢复客运服务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4-05-10

来源:玫瑰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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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恢复客运服务的实施方案

    根据《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恢复客运班线服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客运班线、中心城区公交运营及保障公路和货运车辆畅行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尽快恢复我县班线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服务,保证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恢复班线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

    1. 自 2 月 23 日零时起,恢复宁城县境内农村客运班线运营,客运企业、汽车站提前做好恢复运营的各项防疫准备工作。运管所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每日发车时间、班次,合理调配运力。

    2. 盟市际和省际客运班线根据抵达地开通情况随时恢复营运。对于去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确有特殊群体出行需求的,可以视情况专门安排包车、“预约包车”客运,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咨询电话:0476-5661617。

    3. 自 2 月 23 日零时起,公交客运和出租客运同时恢复营运。公交企业、公交客运经营者、出租客运经营者,相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 做好运营防疫准备。

    二、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 客运企业、客运站、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职责,即:在原“六不出站”的基础上, 增加“司乘人员、乘客不戴口罩不出站”。要做好乘候车人员和到站人员秩序维护工作, 采取必要措施,尽量减少集中购票和乘候车,防止车站内外人员过度聚集。

    5. 强化对客运站、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的防控管理。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必须配备体温监测仪器,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并派驻专业防疫人员,加强日常消毒、通风等工作, 保证购票、安检、乘候车等区域和卫生间、热水间、吸烟室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洁。参加营运的车辆必须保证每发车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运营过程中要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和通风情况良好。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上岗人员签到签退的各项规定,每天进行体温监测不少于 2 次。

    6. 强化对进出站和乘候车人员的防控管理。进出站和乘候车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严格遵守旅客进站测温、乘车时体温复测和扫码登记制度。对体温超过 37.3℃的进站人员,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7. 客运班车、公交车要强化对在公交车候车厅(站)、招呼站等中途乘车人员的防控管理。每车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乘客体温检测、扫码登记、控制实载率等工作。中途乘车人员应佩戴口罩和手套,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 37.3℃的方可上车。承运不符合条件中途乘车人员被查处的,一律停运至疫情解除。

    8. 严格落实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试行道路客运乘客登记制度的紧急通知》(内交运管发〔2020〕5 号)有关要求,班车客运、公交客运的司乘人员必须监督所有乘客进行乘车扫码登记,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出行信息可追溯。

    9. 严格控制运输工具客座率。企业和公交客运经营者要采取“灵活调度、站外限流、增派运力、加强疏导”等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客座率。汽车站在售票时隔座打印座位号, 在出站检查登记等环节检查乘客对号分散就座情况。客运车辆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客运班车、公交车在运行过程中,由随车安全员严格控制客座率。

    10. 出租客运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运营中要做到“一客一运,一运一消毒”,坚决杜绝拼客。有条件的出租车经营者,可以配备体温测量仪器,给上车乘客测量体温后再运输。运载不符合条件乘客被查处后,一律停运至疫情解除。

    11. 加强班车、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车辆行程管理,乘客除入厕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在途中上下车。客运车辆通过收费站、留验站、服务区等场所时,要严格执行并引导乘客遵守上述场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坚决杜绝人员聚集和不必要接触。

    12. 及时隔离身体状况不良乘客。各类运输车辆的司乘人员,对途中出现发热、呼吸局促等体征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以最便捷、有效的方式将乘客就近送至属地疫情防疫留验站。

    三、进一步落实事中事后运营监管措施

    13. 加强乘客信息的保密管理。对采集到的乘客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要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并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挪作他用,疫情防控需要调取信息时要及时提供。

    14. 加大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行动要求及具体通告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非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15.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安保条例,运输企业、公交经营者、出租经营者要做好车辆的检测维护,严防客运车辆带病运营。对屏蔽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故意损坏监控设备行为以及存在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车辆,一律停运。客运企业要对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做到专人全程监控,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充分运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

    16. 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解读。统筹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客运站、车载视频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

    运管所要加强巡查、检查和稽查,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 坚决不允许其上路营运,对此期间违法、违规运营的行为坚决严查严办。


    宁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原文件如下:

    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恢复客运服务的实施方案

    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恢复客运服务的实施方案

    赤峰市宁城县关于恢复客运服务的实施方案

    来源:宁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毕永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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